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
那你猜猜,我們前輩子共回眸了幾次?
我們回眸的次數,一定超過五百次。
而且一定多到扭到自己的脖子,這就是今世的緣。
還記得當初還未相識她以前, 我愛看的痞子蔡,
在回眸入面, 寫了這麼肉麻的一段說話.
那時候還未認識到她, 我喜歡看九把刀和痞子蔡,
但我還是偏好痞子蔡多一點.
因為在鬥嘴之間, 裡面有很多平凡的感動,
有時候看到高潮, 還真的會有點眼淺, 整個人投入故事劇情裡.
我想, 我上一輩子, 應該是為了今生能與她相遇,
拚命回眸, 扭斷脖子而死的.
我是在一次學生聚會遇上了她的.
很平凡, 但很有親和力的她.
說真的我沒有她那樣的記憶力,
那天二百多個人, 到最後記得的,
只有寥寥可數, 而她是其中一個.
沒有她給我那盒感冒藥,
我想我還找不到借口約她出去,
再來就是一大堆的兜兜轉轉,
和一大堆的msn對話.
這個即將被微信微博淘汰的工具,
卻是我們那個時候最浪漫, 最真實的時光.
在那些日子和因為等她上線而坐立不安,
會因為她無故離線而擔心她發生什麼事,
也很有禮貌地對對方說一句安,安心睡覺.
那時候等待是浪漫的, 是愛情的一部份,
是醞釀思念和牽掛的催化劑.
這時候的她, 在我心中, 變得很不平凡.
終於也等到那一天, 傻傻的我跟她去看文藝片,
再到了一家意大利餐飲杯紅酒, 吃頓精緻的晚餐,
整個過程都在心裡面練習著對她說那三個字.
現在的我看來, 我確實是一個傻瓜.
沒有一個女孩會在夜深和你一起,
從circular quay慢慢走直到china town去,
而途中還很沉默, 為的是要說好那句話.
我還記得我就像小朋友握住他們最愛的洋娃娃一樣,
第一次很羞澀的拖著妳的手.
我緊緊的拉著妳的手, 甚至有點用力,
很怕我一不留神妳就會溜走.
還有更多的第一次, 再寫下去, 就能成書了.
我記得為妳折的紙玫瑰, 裡面包著的小心意,
為妳寫過百封的情書, 寫著我們的相處和回憶,
而我, 最記得為妳通宵寫的一百個愛妳的理由.
那時候妳倔強的要我說出一百個愛妳的理由,
而我們那時候才剛剛相處了短短的兩個月.
妳鬧著要分手, 我急起來整晚睡不著,
絞盡腦汁要寫下我們生活的一些片段,
努力去證明自己不是一時衝動的在一起,
證明自己並只是想一嚐不貪圖戀愛的滋味.
現在看來, 從以前到現在送妳回家,
就可以看得出我是多麼多麼的愛妳.
我喜歡妳和我一起吃麥記, 一起分享一個套餐,
我喜歡妳寫的文字, 讓我感受妳的另一面,
我喜歡妳為我而改變, 喜歡妳喜歡我喜歡的,
我喜歡妳不怕跟著我, 即使我有時犯傻走錯路,
我喜歡妳和我去嚐的每一頓飯, 每一杯咖啡,
我喜歡妳對我有時無聊重覆的笑話有反應,
我喜歡妳欣賞我寫的一切, 讓我感到很滿足,
我喜歡妳覺得我厲害, 能夠保護妳,
我喜歡妳把我放在妳的未來裡,
現在找我喜歡妳的理由, 很輕易的就能寫一大堆.
現在, 我已經由喜歡, 變成很愛妳.
愛不一定是甜蜜的, 有時苦澀, 有時平淡,
有時甚至會感覺不到它的存在.
但是, 它像心跳一樣, 一生一世的存在著.
只是有時我們沒有用心的去感受它.
親愛的,
我的幸福,
從遇見妳那刻開始,
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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